检察官在线丨辛苦了一年却拿不到工资,该如何维权?
亲爱的听众朋友们
大家好
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
如约和大家见面了
今天由镇海区人民检察院的程丽媛和大家分享一则案例。
公司拖着一直不发工资,不能回家过年。对在外务工人员而言,春节是一年之中为数不多能与家人团聚的日子。作为家庭的顶梁柱,他们若是空手而归,必定会让这个本该红火的节日添上些许惨淡的气息。辛苦了一年却拿不到工资,该如何维权?
案情简介
2021年前后,吴某娥等八人与宁波市某保洁服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,取得了一份保洁的工作。辛苦数月后,保洁公司却拖延发放劳动报酬,并多次将讨薪的农民工拒之门外。
此时正值春节前夕,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开展“协助农民工讨薪”民事检察专项监督活动,因此当检察人员走访矛盾调解中心时,吴某娥等八人主动反映了保洁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的情况,并请求检察机关的帮助。受理该案后,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约见了八名申请人,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,并收集了相关证据,在约见了企业相关负责人查明实际情况后,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,并引导上述八人向镇海区人民法院起诉,并做好了支持起诉的准备工作。
为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,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向区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。经过数次与区法院沟通协调后,法院优先组织该案调解,在承办检察官积极参与下案件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。
为了确保几位保洁老人顺利拿到工资,承办检察官不忘监督企业履行调解协议所规定的义务。终于在调解后三日内,吴某娥等八人顺利拿到原本早该发放给他们的劳动报酬共计16988元,得以安心过个好年。检察机关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,极大缩短了办案的时间,帮助农民工讨薪成功,真正做到了为人民办实事。
检察官说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规定: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,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警示分析
劳动报酬是进城务工人员维持生计的根本保障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,多次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。本案中,吴某娥等八人遇到拖欠工资问题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镇海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支持起诉,并在支持起诉过程中以着力化解矛盾为原则,践行“枫桥经验”,加强与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协作配合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,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。如您在工作中也遇到类似的情况,请拿起法律的武器,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(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)
《检察官在线》栏目介绍
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、法治宁波建设,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、讲好检察故事,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,共同开设一档《检察官在线》栏目,于每周三中午12:30播出,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,实现办好案件、选好案例、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,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。
承办人:镇海区检察院 吕桑桑(左)
展播人:镇海区检察院 程丽媛(右)
来源:镇海区人民检察院
往期案例:
第一百二十七期:检察官在线丨2天=12年6个月,他究竟做了什么?
第一百三十三期:违法邮寄的超量香烟,勾出两名快递员敲诈勒索的犯罪邪念
第一百三十六期:以为是“风水大师”在指点 不料却是好友“角色扮演”
记得点“赞”加“在看”,窗口有你更精彩!↓↓↓